關于發(fā)布閩建筑[2011]43號文有關材料
各設區(qū)市造價站、各計價軟件單位:
為配套《三軸水泥攪拌樁等33項補充定額》(閩建筑〔2011〕43號)的使用,現將有關材料與施工機械臺班基價及其編碼予以發(fā)布。補充的人材機編碼,作為《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》和《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元素的屬性值》的配套規(guī)定。各計價軟件單位應依據導則、屬性值和人材機編碼,認真修改計價軟件,及時做好軟件的升級服務工作,以適應網上遠程評標系統(tǒng)運行。
附件:閩建筑[2011]43號文有關材料與施工機械臺班基價及其編碼
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